你好吗,我是李蕾。我们今天要讲的书是个大部头,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四百页,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
马尔克斯比这本书还要著名了对吗?说到这个人,大家最为熟知的应该是《百年孤独》,马尔克斯也凭借《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马尔克斯是个什么样的作家?
先来说说马尔克斯是个什么样的作家。让我来概括,双鱼座,1927年,他出生在哥伦比亚的一个小镇。22岁的时候,马尔克斯从大学退学,当时的他,自己描述说:“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撰写每日专栏,来赚一些聊胜于无的稿酬。”就是非常穷,然后又爱抽烟,而且还辍学。
你看,这不是一个很糟糕的人吗?
天黑了,他就随便在哪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充满了陷阱、推诿、幻想,更要竭力避开无数的诱惑。马尔克斯自己说:“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以后,身边那些干啥啥不成的人,你可能要对他好一点,因为他有可能在日后成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
我很喜欢的作家余华,我们讲了他的《活着》,他就说:“如果要在作家里做一个调查,问问大家最喜欢谁的话,余华说我相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世界各地的作家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是马尔克斯。”他确实是最伟大的作家。余华对马尔克斯感情是什么样呢?他用了四个字说,只有崇拜。
所以我在第一次读马尔克斯的时候,那种冲击力是非常强悍的。一个暑假,我根本不知道马尔克斯是谁,只是发现这个书的名字好奇怪,《百年孤独》,还有人写孤独的,打开看看。那时候年轻,都认为自己很孤独,而且孤独地独一无二。
看完了之后,天哪,什么都没看懂,但那种爆炸一样的感觉在身体里,我觉得整天都是昏昏沉沉的,叫魂飞魄散。后来慢慢地,一次一次地阅读,我会觉得,即便那些优秀的作家们成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耀,但是排个队的话,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马尔克斯,那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光荣。
那如果你听完之后觉得有启发,很喜欢,记得要在评论区里告诉我,因为我在考虑要不要为大家讲一个马尔克斯的系列,包括《百年孤独》,所以希望能够听到你的反馈。
那《百年孤独》和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两本书的阅读经验对我来说很不一样。《百年孤独》是神来之笔,就是炸到我灰飞烟灭,可是为什么孤独呢?就他在写什么呢?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细心的读者可能发现了,“孤独的根源,就在于没有爱的能力。”所以《霍乱时期的爱情》可以看作是《百年孤独》的后续。霍乱是在人间,爱情能够把人变成什么样,怎么样才能够拥有爱的能力,就在这本书里。
我有多喜欢马尔克斯呢?因为他,多年前我一定要去哥伦比亚,当时还挺难的,就费尽周折。落地到了机场里面以后,我真的看到了荷枪实弹的缉毒警,他们牵着那个大狗,第一次看到那么高大的狗在机场里,那是缉毒犬,它会嗅每个人身上的味道。出去以后,街上那种高大的植物长到半空中,我就想到马尔克斯在一本书里写:“一个男人总是放屁,所以他房间里的绿色植物长得非常茂盛,他身体真好。”然后在面包店里面遇到那种黑眼睛的,皮肤润泽的姑娘,突然下雨了,他就站出去在外面跳舞,光着脚踩玉米粒。他告诉我说:“那个玉米粒里面居住着小小的神。在一个商场的中间就有一棵树,水手的肩膀上站着羽毛缤纷的鹦鹉,他们随时随地就开始喝酒和歌唱。
如果你读过马尔克斯,你就会立即懂得,我描述的这一切,它竟然都是真的。
马尔克斯是“死亡之吻”的幸存者
说一下诺贝尔文学奖。
其实西方对于这个奖项有一个称呼,叫它“死亡之吻”,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发现有个规律,一个作家凡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他基本上写不出什么好作品了,所以这个奖是“死亡之吻”,你完蛋了。
但马尔克斯没有。40岁,马尔克斯完成了《百年孤独》,那是1967年。到了1982年,他等了十多年之后,马尔克斯55岁,《百年孤独》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被亲吻了。但是三年以后,1985年,马尔克斯快要60岁了,他出版了一本新作品,这就是后来这本书,享誉全球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在读完这本书就在想,马尔克斯要是年轻一些的话,他就肯定写不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几乎是把毕生的精力都放在里头了,你看得到这个人的野心勃勃。他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写尽了人类所有的爱情状态,暗恋、失恋、单恋、婚外恋、黄昏恋、不伦恋,所有你能想象到的爱情模式,这部小说里都写到了。
你说又是爱情。不要小看,爱情是个最大也最小的主题。说它大,是因为我们可能用尽一生也没办法弄明白它;说它小,就是因为每个人都会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