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世界》(下)
不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都要在自己的一生中经受许多的磨难,先听听这句话:“在清水里泡三次,在血水里浴三次,在碱水里煮三次,我们就会纯净得不能再纯净。”这听起来真是对自己特别狠,叫脱胎换骨。这句话成了路遥先生的座右铭,所以让他苦苦地坚持,苦苦地创作。
但在他的小说里,贫困中的饥饿,自卑里面的屈辱,仕途上的失败,前程上的无力感,婚姻中的无奈,这一生的悲苦经历就是路遥写完《平凡的世界》的动力,而书中主人公孙少平的历程,就是路遥自己真实的写照。
小说一开始,路遥就用大量的笔墨描述了少年孙少平的窘迫,他什么模样呢?
穿着自家织出的老土粗布的衣服,那个黑颜料染得很不均匀,让人觉得那种黑是脏脏的感觉。脚上一双旧的黄胶鞋,没了鞋带就凑合着系了两根白线绳,一只鞋帮上还缀补着一块蓝布的补丁,裤子又短又窄,吊在半腿上,幸亏袜子的腰高,才没有露肉。而袜子早就没有了脚后跟,多亏有一双鞋遮着,才没有被发现。
这就是孙少平,他在县立中学读书。那县立中学每一天中午开饭的时候,就抬出菜来,学生们可以自己选,分为甲乙丙三等。甲等菜,土豆、白菜、粉条,里面有大肉片,每份三毛钱;乙等菜呢,没有肉,每份一毛五;那丙等菜就差远了,清水煮白萝卜,象征性地漂几个辣子油花,不过菜价很合理,每份五分钱。
那孙少平呢,他连五分钱的丙等菜也买不起,他只能吃最差的主食。所以孙少平在学校里是最后吃饭的那个人,他要等所有的人群都散了才到饭场,拿自己的两个黑面馍馍,看看四下没人,用勺子把盆底的剩汤剩菜刮一刮,舀到自己的碗里,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然后端着半碗剩菜汤到开水房里掺一些开水,把黑面馍馍掰碎泡进去,蹲在屋檐下吃起来。
这个情景让我们发现,少平、少安兄弟有非常相似的地方,那就是他们能吃苦,可是他们自尊心很强。还记得少安到菜场去捡烂菜叶子的过程吗?
因为贫穷,少平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会觉得自己低人一头,还特别的敏感。在这个学校里面,他总觉得别人在嘲笑他的寒酸。所以起初,少平对于家境好的同学会莫名其妙地产生一种敌意,他疏远自己的同学,那是因为他特别渴望能够活得有尊严,但是没有能力改变自己贫穷的现状,那怎么办呢?你说这样的人,会不会变态呢?
改变不了现实,少平的做法是改变自己。有一次,学校里面有一个活动,说地区要搞一个全区革命故事调讲,那县上就决定让孙少平和另外一位名叫田晓霞的女同学到黄原县去参加这个故事演讲。
这个消息对孙少平来说,就像一颗炸弹在面前爆炸了,为什么呢?如果你出生在县城,你出生在大城市,你不会理解,就所有的资讯,所有的社会,这个世界上最新鲜的那个部分,你随手可得。可是对于当年的孙少平来说,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远行,第一次去逛大地方,那个地方叫县城。而和他同去的田晓霞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
晓霞出身好,家里面的条件好,晓霞是一个非常有信心的人,她就告诉少平,一个中学生要开始养成每天看报的习惯,这样才能开阔眼界。而一个有文化的人,如果不知道国家和世界目前发生了什么事,那就很可悲。
正是因为田晓霞的启发,少平养成了读报的习惯,而晓霞还常常推荐给少平一些书让他阅读,这极大程度地影响了少平,他的命运轨迹就在这里开始发生变化。他喜爱读书,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大量阅读,他关心国家大事,时常站在学校的报栏前面,最爱读那些评论员文章。
因为对于阅读的如饥似渴,少平的眼界和认知慢慢地就高于了一般的同学,他开始在宿舍里给同学们讲故事,在学习讨论的时候,他就敢于大胆发言了,人就慢慢变得自信起来。那除了阅读,少平还爱运动,如果不太饿,他就会到篮球场上打篮球,他还参加了全校的乒乓球赛,夺得了冠军。
正是由于这些表现,你看一个人有观点、有思想,而且运动能力好,在学校里面很容易成为出风头的人物,少平就慢慢地有了存在感。用我们现在的话说,他开始圈粉了。那选班干部的时候,他就被选为劳动干事。你看,贫穷的状态很难改变,但是由于自身变得越来越好,孙少平已经不再像刚入学的时候,老是等着别人打完饭,才去取自己的两个黑馒头,他慢慢地敢于站在人群中间了,他抛弃了